路加福音 16:13
一個僕人不能事奉兩個主;不是惡這個愛那個,就是重這個輕那個。你們不能又事奉神,又事奉瑪門。
No servant can serve two masters: for either he will hate the one, and love the other; or else he will hold to the one, and despise the other. Ye cannot serve God and mammon. (KJV)
經文解讀
耶穌說:一個僕人不能事奉兩個主,你們不能又事奉神,又事奉瑪門。瑪門是錢財的意思,在這裡被擬人化,像一個會要求人效忠的主人。人不可能同時把神和錢財都當作主人,最後必定會偏向其中一個。旁邊貪愛錢財的法利賽人聽見就嗤笑他(14節)。今天我們也可以省察:在作決定時,是錢財在作主,還是神在作主?
上下文
11倘若你們在不義的錢財上不忠心,誰還把那真實的錢財託付你們呢?
12倘若你們在別人的東西上不忠心,誰還把你們自己的東西給你們呢?
13一個僕人不能事奉兩個主;不是惡這個愛那個,就是重這個輕那個。你們不能又事奉神,又事奉瑪門。
14法利賽人是貪愛錢財的,他們聽見這一切話,就嗤笑耶穌。
串珠(相關經文)
不要愛世界和世界上的事。人若愛世界,愛父的心就不在他裡面了。因為凡世界上的事,就像肉體的情慾,眼目的情慾,並今生的驕傲,都不是從父來的,乃是從世界來的。
約翰一書 2:15-16
一個人不能事奉兩個主;不是惡這個,愛那個,就是重這個,輕那個。你們不能又事奉神,又事奉瑪門(瑪門:財利的意思)。
馬太福音 6:24
你們這些淫亂的人(原文是淫婦)哪,豈不知與世俗為友就是與神為敵麼?所以凡想要與世俗為友的,就是與神為敵了。
雅各書 4:4
因為隨從肉體的人體貼肉體的事,隨從聖靈的人體貼聖靈的事。體貼肉體的,就是死;體貼聖靈的,乃是生命、平安。原來體貼肉體的,就是與神為仇;因為不服神的律法,也是不能服,而且屬肉體的人不能得神的喜歡。
羅馬書 8:5-8
人到我這裡來,若不愛我勝過愛(愛我勝過愛:原文是恨)自己的父母、妻子、兒女、弟兄、姐妹,和自己的性命,就不能作我的門徒。
路加福音 14:26
若是你們以事奉耶和華為不好,今日就可以選擇所要事奉的:是你們列祖在大河那邊所事奉的神呢?是你們所住這地的亞摩利人的神呢?至於我和我家,我們必定事奉耶和華。
約書亞記 24:15
不與我相合的,就是敵我的;不同我收聚的,就是分散的。
路加福音 11:23
耶穌說:撒但(撒但就是抵擋的意思,乃魔鬼的別名),退去罷!因為經上記著說:當拜主你的神,單要事奉他。
馬太福音 4:10
原文重點字
οὐδείς 沒有人δύναμαι 能κύριος 主人δουλεύω 作奴僕μισέω 恨ἕτερος 別的ἀγαπάω 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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