提摩太前書 5:4
若寡婦有兒女,或有孫子孫女,便叫他們先在自己家中學著行孝,報答親恩,因為這在神面前是可悅納的。
But if any widow have children or nephews, let them learn first to shew piety at home, and to requite their parents: for that is good and acceptable before God. (KJV)
經文解讀
保羅說,若寡婦有兒女或孫子孫女,便應先在自己家中學著行孝,報答親恩,因這在神面前是可悅納的。這提醒我們,孝敬父母、照顧年長家人,是家庭成員理當承擔的責任,不應完全推給教會,尤其在家人有能力承擔時。這孝道行動,在神眼中被看為蒙他喜悅的實踐,不只是家庭內部的私事。今天可以想一想,自己是否在照顧家中年長者上盡了當盡的心力。
上下文
2勸老年婦女如同母親;勸少年婦女如同姐妹;總要清清潔潔的。
3要尊敬那真為寡婦的。
4若寡婦有兒女,或有孫子孫女,便叫他們先在自己家中學著行孝,報答親恩,因為這在神面前是可悅納的。
5那獨居無靠、真為寡婦的,是仰賴神,晝夜不住的祈求禱告。
串珠(相關經文)
你們作兒女的,要在主裡聽從父母,這是理所當然的。要孝敬父母,使你得福,在世長壽。這是第一條帶應許的誡命。
以弗所書 6:1-3
神說:當孝敬父母;又說:咒罵父母的,必治死他。你們倒說:無論何人對父母說:我所當奉給你的已經作了供獻,他就可以不孝敬父母。這就是你們藉著遺傳,廢了神的誡命。
馬太福音 15:4-6
耶穌見母親和他所愛的那門徒站在旁邊,就對他母親說:母親(原文作婦人),看,你的兒子!又對那門徒說:看,你的母親!從此,那門徒就接他到自己家裡去了。
約翰福音 19:26-27
約瑟用糧食奉養他父親和他弟兄,並他父親全家的眷屬,都是照各家的人口奉養他們。
創世記 47:12
你和你我兒子孫子,連牛群羊群,並一切所有的,都可以住在歌珊地,與我相近。我要在那裡奉養你;因為還有五年的饑荒,免得你和你的眷屬,並一切所有的,都敗落了。
創世記 45:10-11
你們倒說:人若對父母說:我所當奉給你的,已經作了各耳板(各耳板就是供獻的意思),以後你們就不容他再奉養父母。這就是你們承接遺傳,廢了神的道。你們還做許多這樣的事。
馬可福音 7:11-13
這是好的,在神我們救主面前可蒙悅納。
提摩太前書 2:3
他就同他們下去,回到拿撒勒,並且順從他們。他母親把這一切的事都存在心裡。
路加福音 2:51
原文重點字
χήρα 寡婦τέκνον 孩子ἔχω 有μανθάνω 學習πρῶτος 第一ἴδιος 自己的οἶκος 一家ἀποδίδωμι 還εἰμί 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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