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弗所書 6:1

你們作兒女的,要在主裡聽從父母,這是理所當然的。

Children, obey your parents in the Lord: for this is right. (KJV)

經文解讀

保羅轉而談論家庭中兒女與父母的關係,勸作兒女的要在主裡聽從父母,說這是理所當然的事。在主裡這限定,表明這份聽從的根據是信仰,也暗示這份聽從有其合宜的範圍,而不是不問是非的絕對服從。對多數處境中的兒女而言,聽從父母本是合乎常理、蒙神喜悅的事。可想一想在與父母相處的具體事上是否活出這份尊重。

上下文

1你們作兒女的,要在主裡聽從父母,這是理所當然的。

2要孝敬父母,使你得福,在世長壽。這是第一條帶應許的誡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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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們作兒女的,要凡事聽從父母,因為這是主所喜悅的。你們作父親的,不要惹兒女的氣,恐怕他們失了志氣。你們作僕人的,要凡事聽從你們肉身的主人,不要只在眼前事奉,像是討人喜歡的,總要存心誠實敬畏主。無論做甚麼,都要從心裡做,像是給主做的,不是給人做的,因你們知道從主那裡必得著基業為賞賜;你們所事奉的乃是主基督。那行不義的必受不義的報應;主並不偏待人。

歌羅西書 3:20-25

你要聽從生你的父親;你母親老了,也不可藐視他。

箴言 23:22

我兒,要謹守你父親的誡命;不可離棄你母親的法則(或譯:指教),

箴言 6:20

當用各樣的智慧,把基督的道理豐豐富富的存在心裡,(或作:當把基督的道理豐豐富富的存在心裡,以各樣的智慧),用詩章、頌詞、靈歌,彼此教導,互相勸戒,心被恩感,歌頌神。無論做甚麼,或說話或行事,都要奉主耶穌的名,藉著他感謝父神。

歌羅西書 3:16-17

我兒,要聽你父親的訓誨,不可離棄你母親的法則(或譯:指教);

箴言 1:8

人若有頑梗悖逆的兒子,不聽從父母的話,他們雖懲治他,他仍不聽從,

申命記 21:18

你們各人都當孝敬父母,也要守我的安息日。我是耶和華─你們的神。

利未記 19:3

不要效法這個世界,只要心意更新而變化,叫你們察驗何為神的善良、純全、可喜悅的旨意。

羅馬書 12:2

原文重點字

τέκνον 孩子ὑπακούω 聽從γονεύς 父母κύριος 主(指神)εἰμί 是δίκαιος 義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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