羅馬書 13:9
像那不可姦淫,不可殺人,不可偷盜,不可貪婪,或有別的誡命,都包在愛人如己這一句話之內了。
For this, Thou shalt not commit adultery, Thou shalt not kill, Thou shalt not steal, Thou shalt not bear false witness, Thou shalt not covet; and if there be any other commandment, it is briefly comprehended in this saying, namely, Thou shalt love thy neighbour as thyself. (KJV)
經文解讀
這節承接上文,保羅說明愛如何涵蓋具體的誡命。他指出舊約十誡中關於人際關係的具體誡命,像不可姦淫、不可殺人、不可偷盜、不可貪婪等,其實全都可以歸納在愛人如己這一句總綱之下,不是彼此無關的一條條規則,而是同一份愛的不同表現。這提醒我們,思考具體的行為準則時,可以回到愛這個核心動機上來檢驗和理解,而不只是機械地照章執行。
上下文
7凡人所當得的,就給他。當得糧的,給他納糧;當得稅的,給他上稅;當懼怕的,懼怕他;當恭敬的,恭敬他。
8凡事都不可虧欠人,惟有彼此相愛要常以為虧欠,因為愛人的就完全了律法。
9像那不可姦淫,不可殺人,不可偷盜,不可貪婪,或有別的誡命,都包在愛人如己這一句話之內了。
10愛是不加害與人的,所以愛就完全了律法。
串珠(相關經文)
當孝敬父母,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─你神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。不可殺人。不可姦淫。不可偷盜。不可作假見證陷害人。不可貪戀人的房屋;也不可貪戀人的妻子、僕婢、牛驢,並他一切所有的。
出埃及記 20:12-17
其次也相倣,就是要愛人如己。
馬太福音 22:39
其次就是說:要愛人如己。再沒有比這兩條誡命更大的了。
馬可福音 12:31
他回答說:「你要盡心、盡性、盡力、盡意愛主─你的神;又要愛鄰舍如同自己。」
路加福音 10:27
當照耶和華─你神所吩咐的孝敬父母,使你得福,並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─你神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。不可殺人。不可姦淫。不可偷盜。不可作假見證陷害人。不可貪戀人的妻子;也不可貪圖人的房屋、田地、僕婢、牛、驢,並他一切所有的。
申命記 5:16-21
不可報仇,也不可埋怨你本國的子民,卻要愛人如己。我是耶和華。
利未記 19:18
他說:甚麼誡命?耶穌說:就是不可殺人;不可姦淫;不可偷盜;不可作假見證;當孝敬父母,又當愛人如己。
馬太福音 19:18-19
這樣,我們可說甚麼呢?律法是罪麼?斷乎不是!只是非因律法,我就不知何為罪。非律法說不可起貪心,我就不知何為貪心。然而罪趁著機會,就藉著誡命叫諸般的貪心在我裡頭發動;因為沒有律法,罪是死的。
羅馬書 7:7-8
原文重點字
μοιχεύω 姦淫κλέπτω 偷ἐπιθυμέω 貪戀ἕτερος 別的ἐντολή 命令λόγος 道ἀγαπάω 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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