馬太福音 25:41
王又要向那左邊的說:你們這被咒詛的人,離開我!進入那為魔鬼和他的使者所預備的永火裡去!
Then shall he say also unto them on the left hand, Depart from me, ye cursed, into everlasting fire, prepared for the devil and his angels: (KJV)
經文解讀
這是與上一節形成對照的審判宣告,王對沒有以實際行動關懷弱小之人的人說出嚴厲的話,宣告他們要離開,進入那為魔鬼和他的使者所預備的永火。對於永刑的性質,各教會傳統理解不同,這裡不強求定論。這段經文提醒人,信仰若沒有落實在對他人的愛與關懷上,終究經不起神的檢驗。今天可以藉此省察自己的信仰是否只停留在口頭,而缺具體的愛心行動。
上下文
39又甚麼時候見你病了,或是在監裡,來看你呢?
40王要回答說:我實在告訴你們,這些事你們既做在我這弟兄中一個最小的身上,就是做在我身上了。
41王又要向那左邊的說:你們這被咒詛的人,離開我!進入那為魔鬼和他的使者所預備的永火裡去!
42因為我餓了,你們不給我吃,渴了,你們不給我喝;
串珠(相關經文)
就是天使犯了罪,神也沒有寬容,曾把他們丟在地獄,交在黑暗坑中,等候審判。
彼得後書 2:4
又有不守本位、離開自己住處的天使,主用鎖鍊把他們永遠拘留在黑暗裡,等候大日的審判。又如所多瑪、蛾摩拉和周圍城邑的人也照他們一味的行淫,隨從逆性的情慾,就受永火的刑罰,作為鑑戒。
猶大書 1:6-7
丟在火爐裡;在那裡必要哀哭切齒了。
馬太福音 13:42
他們要受刑罰,就是永遠沉淪,離開主的面和他權能的榮光。
帖撒羅尼迦後書 1:9
我就明明的告訴他們說:我從來不認識你們,你們這些作惡的人,離開我去罷!
馬太福音 7:23
凡以行律法為本的,都是被咒詛的;因為經上記著:凡不常照律法書上所記一切之事去行的,就被咒詛。沒有一個人靠著律法在神面前稱義,這是明顯的;因為經上說,義人必因信得生。律法原不本乎信,只說:行這些事的,就必因此活著。基督既為我們受(原文是成)了咒詛,就贖出我們脫離律法的咒詛;因為經上記著:凡掛在木頭上都是被咒詛的。
加拉太書 3:10-13
那迷惑他們的魔鬼被扔在硫磺的火湖裡,就是獸和假先知所在的地方。他們必晝夜受痛苦,直到永永遠遠。我又看見一個白色的大寶座與坐在上面的;從他面前天地都逃避,再無可見之處了。我又看見死了的人,無論大小,都站在寶座前。案卷展開了,並且另有一卷展開,就是生命冊。死了的人都憑著這些案卷所記載的,照他們所行的受審判。於是海交出其中的死人;死亡和陰間也交出其中的死人;他們都照各人所行的受審判。死亡和陰間也被扔在火湖裡;這火湖就是第二次的死。若有人名字沒記在生命冊上,他就被扔在火湖裡。
啟示錄 20:10-15
你們是出於你們的父魔鬼,你們父的私慾你們偏要行。他從起初是殺人的,不守真理,因他心裡沒有真理。他說謊是出於自己;因他本來是說謊的,也是說謊之人的父。
約翰福音 8:44
原文重點字
ἐρέω 說πορεύω 走πῦρ 火αἰώνιος 永遠的ἑτοιμάζω 預備διάβολος 魔鬼ἄγγελος 天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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