啟示錄 20:15
若有人名字沒記在生命冊上,他就被扔在火湖裡。
And whosoever was not found written in the book of life was cast into the lake of fire. (KJV)
經文解讀
這是白色大寶座審判的結尾:若有人名字沒記在生命冊上,他就被扔在火湖裡。生命冊在聖經中多次出現,記載屬神的人(腓立比書 4:3;啟示錄 21:27)。這節嚴肅地提醒人,最終的審判是真實的。但啟示錄也宣告,得勝的人,主必不從生命冊上塗抹他的名(啟示錄 3:5)。今天我們因信靠基督,名字記在天上,也當把這好消息告訴別人。
上下文
13於是海交出其中的死人;死亡和陰間也交出其中的死人;他們都照各人所行的受審判。
14死亡和陰間也被扔在火湖裡;這火湖就是第二次的死。
15若有人名字沒記在生命冊上,他就被扔在火湖裡。
串珠(相關經文)
「信子的人有永生;不信子的人得不著永生(原文作不得見永生),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。」
約翰福音 3:36
丟在火爐裡;在那裡必要哀哭切齒了。
馬太福音 13:50
王又要向那左邊的說:你們這被咒詛的人,離開我!進入那為魔鬼和他的使者所預備的永火裡去!
馬太福音 25:41
這見證就是神賜給我們永生;這永生也是在他兒子裡面。人有了神的兒子就有生命,沒有神的兒子就沒有生命。
約翰一書 5:11-12
除他以外,別無拯救;因為在天下人間,沒有賜下別的名,我們可以靠著得救。
使徒行傳 4:12
耶穌說:我就是道路、真理、生命;若不藉著我,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。
約翰福音 14:6
我們若忽略這麼大的救恩,怎能逃罪呢?這救恩起先是主親自講的,後來是聽見的人給我們證實了。
希伯來書 2:3
你們總要謹慎,不可棄絕那向你們說話的。因為,那些棄絕在地上警戒他們的尚且不能逃罪,何況我們違背那從天上警戒我們的呢?
希伯來書 12:25
原文重點字
εὑρίσκω 找到ζωή 生命γράφω 寫βάλλω 丟πῦρ 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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