箴言 13:22
善人給子孫遺留產業;罪人為義人積存資財。
A good man leaveth an inheritance to his children’s children: and the wealth of the sinner is laid up for the just. (KJV)
經文解讀
這節說善人會給子孫留下產業,而罪人所積存的資財最終卻歸於義人。這句話表達出超越個人今生的眼光,認為良善正直的生命所積累的祝福,往往能延續影響到下一代,而惡人所積累的財富,即便一時興盛,最終也可能落入義人手中。今天我們在經營事業或積累財富時,也可效法這節的眼光,存著為後代留下良善產業的心志,而不僅著眼於眼前利益。
上下文
20與智慧人同行的,必得智慧;和愚昧人作伴的,必受虧損。
21禍患追趕罪人;義人必得善報。
22善人給子孫遺留產業;罪人為義人積存資財。
23窮人耕種多得糧食,但因不義,有消滅的。
串珠(相關經文)
神喜悅誰,就給誰智慧、知識,和喜樂;惟有罪人,神使他勞苦,叫他將所收聚的、所堆積的歸給神所喜悅的人。這也是虛空,也是捕風。
傳道書 2:26
他雖積蓄銀子如塵沙,預備衣服如泥土;他只管預備,義人卻要穿上;他的銀子,無辜的人要分取。
約伯記 27:16-17
人以厚利加增財物,是給那憐憫窮人者積蓄的。
箴言 28:8
我從前年幼,現在年老,卻未見過義人被棄,也未見過他的後裔討飯。
詩篇 37:25
他的後裔在世必強盛;正直人的後代必要蒙福。
詩篇 112:2
我要與你並你世世代代的後裔堅立我的約,作永遠的約,是要作你和你後裔的神。我要將你現在寄居的地,就是迦南全地,賜給你和你的後裔永遠為業,我也必作他們的神。
創世記 17:7-8
誰敬畏耶和華,耶和華必指示他當選擇的道路。他必安然居住;他的後裔必承受地土。
詩篇 25:12-13
『所以不可將你們的女兒嫁他們的兒子,也不可為你們的兒子娶他們的女兒,永不可求他們的平安和他們的利益,這樣你們就可以強盛,吃這地的美物,並遺留這地給你們的子孫永遠為業。』
以斯拉記 9:12
原文重點字
טוֹב 好נָחַל 承受為業בֵּן 兒子צָפַן 藏צַדִּיק 義人חַ֫יִל 財物חָטָא 犯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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