羅馬書 6:14

罪必不能作你們的主,因你們不在律法之下,乃在恩典之下。

For sin shall not have dominion over you: for ye are not under the law, but under grace. (KJV)

經文解讀

保羅在這裡繼續論證信徒已經脫離罪的轄制。他說罪必不能再作你們的主人,因為你們如今不在律法定罪的權勢之下,乃是在神的恩典之下,這地位上的改變,使罪失去了轄制人的合法性。這不是縱容犯罪的藉口,而是脫離轄制的宣告。這提醒我們,勝過罪的動力不是靠更嚴格地守規條,而是從明白自己已被恩典釋放而生出的新生命力量。

上下文

12所以,不要容罪在你們必死的身上作王,使你們順從身子的私慾。

13也不要將你們的肢體獻給罪作不義的器具;倒要像從死裡復活的人,將自己獻給神,並將肢體作義的器具獻給神。

14罪必不能作你們的主,因你們不在律法之下,乃在恩典之下。

15這卻怎麼樣呢?我們在恩典之下,不在律法之下,就可以犯罪麼?斷乎不可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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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你們若被聖靈引導,就不在律法以下。

加拉太書 5:18

因為賜生命聖靈的律,在基督耶穌裡釋放了我,使我脫離罪和死的律了。

羅馬書 8:2

我的弟兄們,這樣說來,你們藉著基督的身體,在律法上也是死了,叫你們歸於別人,就是歸於那從死裡復活的,叫我們結果子給神。因為我們屬肉體的時候,那因律法而生的惡慾就在我們肢體中發動,以致結成死亡的果子。但我們既然在捆我們的律法上死了,現今就脫離了律法,叫我們服事主,要按著心靈(心靈:或作聖靈)的新樣,不按著儀文的舊樣。這樣,我們可說甚麼呢?律法是罪麼?斷乎不是!只是非因律法,我就不知何為罪。非律法說不可起貪心,我就不知何為貪心。然而罪趁著機會,就藉著誡命叫諸般的貪心在我裡頭發動;因為沒有律法,罪是死的。我以前沒有律法是活著的;但是誡命來到,罪又活了,我就死了。那本來叫人活的誡命,反倒叫我死;因為罪趁著機會,就藉著誡命引誘我,並且殺了我。

羅馬書 7:4-11

主又說:那些日子以後,我與以色列家所立的約乃是這樣: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裡面,寫在他們心上;我要作他們的神;他們要作我的子民。

希伯來書 8:10

所以,不要容罪在你們必死的身上作王,使你們順從身子的私慾。

羅馬書 6:12

及至時候滿足,神就差遣他的兒子,為女子所生,且生在律法以下,要把律法以下的人贖出來,叫我們得著兒子的名分。

加拉太書 4:4-5

我們曉得律法上的話都是對律法以下之人說的,好塞住各人的口,叫普世的人都伏在神審判之下。所以凡有血氣的,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稱義,因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。

羅馬書 3:19-20

以色列啊,你當仰望耶和華!因他有慈愛,有豐盛的救恩。他必救贖以色列脫離一切的罪孽。

詩篇 130:7-8

原文重點字

ἁμαρτία 罪εἰμί 是νόμος 律法χάρις 恩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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