箴言 25:21
你的仇敵若餓了,就給他飯吃;若渴了,就給他水喝;
If thine enemy be hungry, give him bread to eat; and if he be thirsty, give him water to drink: (KJV)
經文解讀
這節勸勉人,若仇敵飢餓就給他飯吃,若渴了就給他水喝。這是聖經中較早出現的、教導人以善待惡、關懷仇敵具體需要的經文,呼應新約愛仇敵的教導,說明這樣超越常理的憐憫待人之道,早已存在於舊約智慧文學的教導中。今天我們若與某人存在敵對或緊張的關係,也可效法這節的教導,在對方有實際需要時主動給予幫助,而不是以怨報怨。
上下文
19患難時倚靠不忠誠的人,好像破壞的牙,錯骨縫的腳。
20對傷心的人唱歌,就如冷天脫衣服,又如鹼上倒醋。
21你的仇敵若餓了,就給他飯吃;若渴了,就給他水喝;
22因為,你這樣行就是把炭火堆在他的頭上;耶和華也必賞賜你。
串珠(相關經文)
所以,你的仇敵若餓了,就給他吃,若渴了,就給他喝;因為你這樣行就是把炭火堆在他的頭上。你不可為惡所勝,反要以善勝惡。
羅馬書 12:20-21
只是我告訴你們,要愛你們的仇敵,為那逼迫你們的禱告。
馬太福音 5:44
你仇敵跌倒,你不要歡喜;他傾倒,你心不要快樂;
箴言 24:17
若遇見你仇敵的牛或驢失迷了路,總要牽回來交給他。若看見恨你人的驢壓臥在重馱之下,不可走開,務要和驢主一同抬開重馱。
出埃及記 23:4-5
回答說:不可擊殺他們!就是你用刀用弓擄來的,豈可擊殺他們麼(或作也不可擊殺,何況這些人呢)?當在他們面前設擺飲食,使他們吃喝回到他們的主人那裡。
列王紀下 6:22
惟有一個撒瑪利亞人行路來到那裡,看見他就動了慈心,上前用油和酒倒在他的傷處,包裹好了,扶他騎上自己的牲口,帶到店裡去照應他。第二天拿出二錢銀子來,交給店主,說:你且照應他;此外所費用的,我回來必還你。你想,這三個人那一個是落在強盜手中的鄰舍呢?
路加福音 10:33-36
以上提名的那些人就站起,使被擄的人前來;其中有赤身的,就從所掠的財物中拿出衣服和鞋來,給他們穿,又給他們吃喝,用膏抹他們;其中有軟弱的,就使他們騎驢,送到棕樹城耶利哥他們弟兄那裡;隨後就回撒瑪利亞去了。
歷代志下 28:15
原文重點字
רָעֵב 飢餓的שָׂנֵא 恨אָכַל 吃לֶ֫חֶם 餅שָׁקָה 給……喝מַי 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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