希伯來書 13:5
你們存心不可貪愛錢財,要以自己所有的為足;因為主曾說:我總不撇下你,也不丟棄你。
Let your conversation be without covetousness; and be content with such things as ye have: for he hath said, I will never leave thee, nor forsake thee. (KJV)
經文解讀
這是作者對信徒物質生活態度的提醒,可能針對當時因貧窮或逼迫而產生的焦慮。不貪愛錢財、以自己所有的為足,是提醒我們不要讓財富成為安全感的來源,因為主曾應許總不撇下、也不丟棄我們,這份應許才是真正穩固的依靠。今天當我們為經濟壓力焦慮時,可以重新想起這句應許,把安全感建立在神的同在上。
上下文
3你們要記念被捆綁的人,好像與他們同受捆綁;也要記念遭苦害的人,想到自己也在肉身之內。
4婚姻,人人都當尊重,床也不可污穢;因為苟合行淫的人,神必要審判。
5你們存心不可貪愛錢財,要以自己所有的為足;因為主曾說:我總不撇下你,也不丟棄你。
6所以我們可以放膽說:主是幫助我的,我必不懼怕;人能把我怎麼樣呢?
串珠(相關經文)
耶和華必在你前面行;他必與你同在,必不撇下你,也不丟棄你。不要懼怕,也不要驚惶。
申命記 31:8
你平生的日子,必無一人能在你面前站立得住。我怎樣與摩西同在,也必照樣與你同在;我必不撇下你,也不丟棄你。
約書亞記 1:5
你們當剛強壯膽,不要害怕,也不要畏懼他們,因為耶和華─你的神和你同去。他必不撇下你,也不丟棄你。
申命記 31:6
耶和華既喜悅選你們作他的子民,就必因他的大名不撇棄你們。
撒母耳記上 12:22
困苦窮乏人尋求水卻沒有;他們因口渴,舌頭乾燥。我─耶和華必應允他們;我─以色列的神必不離棄他們。
以賽亞書 41:17
我從前年幼,現在年老,卻未見過義人被棄,也未見過他的後裔討飯。
詩篇 37:25
你不要害怕,因為我與你同在;不要驚惶,因為我是你的神。我必堅固你,我必幫助你;我必用我公義的右手扶持你。
以賽亞書 41:10
大衛又對他兒子所羅門說:你當剛強壯膽去行!不要懼怕,也不要驚惶。因為耶和華神就是我的神,與你同在;他必不撇下你,也不丟棄你,直到耶和華殿的工作都完畢了。
歷代志上 28:20
原文重點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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