加拉太书 3:10
凡以行律法为本的,都是被咒诅的;因为经上记着:凡不常照律法书上所记一切之事去行的,就被咒诅。
For as many as are of the works of the law are under the curse: for it is written, Cursed is every one that continueth not in all things which are written in the book of the law to do them. (KJV)
经文解读
保罗在这段论证靠律法称义之路的死胡同,引用旧约的话作根据。他指出凡是想靠遵行律法来称义的人,实际上都处在被咒诅的危险中,因为律法要求的是全然、毫无遗漏地遵行每件事,而没有人真正能够做到,只要有一处失败,便落在咒诅之下。这提醒我们,不要试图靠自己完美的表现在神面前站立,因为这条路根本无法走到底,唯有信靠基督才有出路。
上下文
8并且圣经既然预先看明,神要叫外邦人因信称义,就早已传福音给亚伯拉罕,说:万国都必因你得福。
9可见那以信为本的人和有信心的亚伯拉罕一同得福。
10凡以行律法为本的,都是被咒诅的;因为经上记着:凡不常照律法书上所记一切之事去行的,就被咒诅。
11没有一个人靠着律法在神面前称义,这是明显的;因为经上说,义人必因信得生。
串珠(相关经文)
不坚守遵行这律法言语的,必受咒诅!百姓都要说:阿们!
申命记 27:26
原来体贴肉体的,就是与神为仇;因为不服神的律法,也是不能服,
罗马书 8:7
我们晓得律法上的话都是对律法以下之人说的,好塞住各人的口,叫普世的人都伏在神审判之下。所以凡有血气的,没有一个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称义,因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。
罗马书 3:19-20
看哪,我今日将祝福与咒诅的话都陈明在你们面前。你们若听从耶和华─你们神的诫命,就是我今日所吩咐你们的,就必蒙福。你们若不听从耶和华─你们神的诫命,偏离我今日所吩咐你们的道,去事奉你们素来所不认识的别神,就必受祸。
申命记 11:26-28
但你们若按外貌待人,便是犯罪,被律法定为犯法的。因为凡遵守全律法的,只在一条上跌倒,他就是犯了众条。原来那说「不可奸淫」的,也说「不可杀人」;你就是不奸淫,却杀人,仍是成了犯律法的。
雅各书 2:9-11
对他们说,耶和华─以色列的神如此说:不听从这约之话的人必受咒诅。
耶利米书 11:3
因为律法是惹动忿怒的(或作:叫人受刑的);那里没有律法,那里就没有过犯。
罗马书 4:15
既知道人称义不是因行律法,乃是因信耶稣基督,连我们也信了基督耶稣,使我们因信基督称义,不因行律法称义;因为凡有血气的,没有一人因行律法称义。
加拉太书 2:16
原文重点字
ἔργον 工作νόμος 律法εἰμί 是γράφω 写πᾶς 凡βιβλίον 书卷ποιέω 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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