聖經辭典

救贖 Redemption

救贖原指付上代價、把被奴役或被賣的人贖買回來。以色列人被神從埃及為奴之地領出來,常被稱為神的救贖;新約進一步說,人原本被罪所奴役,耶穌基督藉著自己在十字架上所流的血付出贖價,把信祂的人從罪和死亡的權勢下買贖回來,歸神所有。以弗所書和彼得前書都用這比喻描述基督所完成的拯救,提醒信徒自己的自由與新生命,都是神付出重大代價換來的。

相關經文

我們藉這愛子的血得蒙救贖,過犯得以赦免,乃是照他豐富的恩典。

以弗所書 1:7

知道你們得贖,脫去你們祖宗所傳流虛妄的行為,不是憑著能壞的金銀等物,乃是憑著基督的寶血,如同無瑕疵、無玷污的羔羊之血。

彼得前書 1:18-19

所以你要對以色列人說:我是耶和華;我要用伸出來的膀臂重重的刑罰埃及人,救贖你們脫離他們的重擔,不做他們的苦工。

出埃及記 6:6

聖經彙編:「救贖」在和合本出現 79 次(76 節)— 看全部經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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