馬太福音 26:59

祭司長和全公會尋找假見證控告耶穌,要治死他。

Now the chief priests, and elders, and all the council, sought false witness against Jesus, to put him to death; (KJV)

經文解讀

耶穌被捉拿後,被帶到大祭司該亞法那裡,祭司長和全公會尋找假見證控告他,要治死他。公會是猶太人的最高議會,本應主持公道,卻預先定了要殺耶穌,再找證據。雖有好些人來作假見證,總得不著實據(60節)。耶穌在不公的審判中多半沉默不語(63節)。今天當我們受到不公平的對待時,可以記得主也曾這樣受苦,並且把自己交託給按公義審判的神(彼得前書 2:23)。

上下文

57拿耶穌的人把他帶到大祭司該亞法那裡去;文士和長老已經在那裡聚會。

58彼得遠遠的跟著耶穌,直到大祭司的院子,進到裡面,就和差役同坐,要看這事到底怎樣。

59祭司長和全公會尋找假見證控告耶穌,要治死他。

60雖有好些人來作假見證,總得不著實據。末後有兩個人前來,說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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若有凶惡的見證人起來,見證某人作惡,這兩個爭訟的人就要站在耶和華面前,和當時的祭司,並審判官面前,審判官要細細的查究,若見證人果然是作假見證的,以假見證陷害弟兄,你們就要待他如同他想要待的弟兄。這樣,就把那惡從你們中間除掉。別人聽見都要害怕,就不敢在你們中間再行這樣的惡了。你眼不可顧惜,要以命償命,以眼還眼,以牙還牙,以手還手,以腳還腳。

申命記 19:16-21

祭司長和全公會尋找見證控告耶穌,要治死他,卻尋不著。因為有好些人作見證告他,只是他們的見證各不相合。

馬可福音 14:55-56

就買出人來說:我們聽見他說謗讟摩西和神的話。他們又聳動了百姓、長老,並文士,就忽然來捉拿他,把他帶到公會去,設下假見證,說:這個人說話,不住的蹧踐聖所和律法。

使徒行傳 6:11-13

原文重點字

ἀρχιερεύς 大祭司συνέδριον 公會ὅλος 全ζητέω 尋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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