路加福音 19:8
撒該站著對主說:主阿,我把所有的一半給窮人;我若訛詐了誰,就還他四倍。
And Zacchæus stood, and said unto the Lord; Behold, Lord, the half of my goods I give to the poor; and if I have taken any thing from any man by false accusation, I restore him fourfold. (KJV)
經文解讀
撒該是耶利哥的稅吏長,很富有,卻被眾人看為罪人。耶穌主動要到他家住宿(5節),撒該被這份接納觸動,站著宣告要把一半財產給窮人,若訛詐了誰,就還他四倍。耶穌說:「今天救恩到了這家」(9節)。真正的悔改會帶來具體的改變。今天我們遇見基督,也當在金錢和待人的事上活出新的樣式。
上下文
6他就急忙下來,歡歡喜喜的接待耶穌。
7眾人看見,都私下議論說:他竟到罪人家裡去住宿。
8撒該站著對主說:主阿,我把所有的一半給窮人;我若訛詐了誰,就還他四倍。
9耶穌說:今天救恩到了這家,因為他也是亞伯拉罕的子孫。
串珠(相關經文)
他必償還羊羔四倍;因為他行這事,沒有憐恤的心。
撒母耳記下 12:6
他要承認所犯的罪,將所虧負人的,如數賠還,另外加上五分之一,也歸與所虧負的人。
民數記 5:7
耶穌聽見了,就說:你還缺少一件:要變賣你一切所有的,分給窮人,就必有財寶在天上;你還要來跟從我。他聽見這話,就甚憂愁,因為他很富足。
路加福音 18:22-23
耶和華曉諭摩西說:若有人犯罪,干犯耶和華,在鄰舍交付他的物上,或是在交易上行了詭詐,或是搶奪人的財物,或是欺壓鄰舍,或是在撿了遺失的物上行了詭詐,說謊起誓,在這一切的事上犯了甚麼罪;他既犯了罪,有了過犯,就要歸還他所搶奪的,或是因欺壓所得的,或是人交付他的,或是人遺失他所撿的物,或是他因甚麼物起了假誓,就要如數歸還,另外加上五分之一,在查出他有罪的日子要交還本主。也要照你所估定的價,把贖愆祭牲─就是羊群中一隻沒有殘疾的公綿羊─牽到耶和華面前,給祭司為贖愆祭。
利未記 6:1-6
若被找著,他必賠還七倍,必將家中所有的盡都償還。
箴言 6:31
你們要變賣所有的賙濟人,為自己預備永不壞的錢囊,用不盡的財寶在天上,就是賊不能近、蟲不能蛀的地方。
路加福音 12:33
人若偷牛或羊,無論是宰了,是賣了,他就要以五牛賠一牛,四羊賠一羊。人若遇見賊挖窟窿,把賊打了,以至於死,就不能為他有流血的罪。若太陽已經出來,就為他有流血的罪。賊若被拿,總要賠還。若他一無所有,就要被賣,頂他所偷的物。若他所偷的,或牛,或驢,或羊,仍在他手下存活,他就要加倍賠還。
出埃及記 22:1-4
我又告訴你們,要藉著那不義的錢財結交朋友,到了錢財無用的時候,他們可以接你們到永存的帳幕裡去。
路加福音 16:9
原文重點字
ἵστημι 站立εἶπον 說κύριος 主(指神)ὑπάρχω 本是δίδωμι 給ἀποδίδωμι 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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