約伯記 19:25
我知道我的救贖主活著,末了必站立在地上。
For I know that my redeemer liveth, and that he shall stand at the latter day upon the earth: (KJV)
經文解讀
約伯失去兒女、財產和健康,朋友們又一再指控他是犯罪受罰。在最黑暗、被人誤解的時候,他卻說出這句信心的宣告。「救贖主」原指為親人贖回產業、伸冤的至親。約伯相信,即使人都誤會他,神終必為他伸冤,他甚至盼望在肉體之外得見神(26節)。基督徒常從這節看見復活的盼望。今天在苦難中,我們也可以緊緊抓住這位永遠活著的救贖主。
上下文
23惟願我的言語現在寫上,都記錄在書上;
24用鐵筆鐫刻,用鉛灌在磐石上,直存到永遠。
25我知道我的救贖主活著,末了必站立在地上。
26我這皮肉滅絕之後,我必在肉體之外得見神。
串珠(相關經文)
我們藉這愛子的血得蒙救贖,過犯得以赦免,乃是照他豐富的恩典。
以弗所書 1:7
因為造你的是你的丈夫;萬軍之耶和華是他的名。救贖你的是以色列的聖者;他必稱為全地之神。
以賽亞書 54:5
他們也追念神是他們的磐石,至高的神是他們的救贖主。
詩篇 78:35
耶和華─我的磐石,我的救贖主啊,願我口中的言語、心裡的意念在你面前蒙悅納。
詩篇 19:14
因他們的救贖主大有能力,他必向你為他們辨屈。
箴言 23:11
父不審判甚麼人,乃將審判的事全交與子,叫人都尊敬子如同尊敬父一樣。不尊敬子的,就是不尊敬差子來的父。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,那聽我話、又信差我來者的,就有永生;不至於定罪,是已經出死入生了。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,時候將到,現在就是了,死人要聽見神兒子的聲音,聽見的人就要活了。因為父怎樣在自己有生命,就賜給他兒子也照樣在自己有生命,並且因為他是人子,就賜給他行審判的權柄。你們不要把這事看作希奇。時候要到,凡在墳墓裡的,都要聽見他的聲音,就出來;行善的,復活得生;作惡的,復活定罪。
約翰福音 5:22-29
必有一位救贖主來到錫安─雅各族中轉離過犯的人那裡。這是耶和華說的。耶和華說:至於我與他們所立的約乃是這樣:我加給你的靈,傳給你的話,必不離你的口,也不離你後裔與你後裔之後裔的口,從今直到永遠;這是耶和華說的。
以賽亞書 59:20-21
他們的救贖主大有能力,萬軍之耶和華是他的名。他必伸清他們的冤,好使全地得平安,並攪擾巴比倫的居民。
耶利米書 50:34
原文重點字
יָדַע 知道גָּאַל 救贖חַי 活的אַחֲרוֹן 末後的עָפָר 塵土קוּם 堅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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