門徒 Disciple
門徒原指跟隨老師、學習並效法他生活方式的學生,在聖經中特別指跟隨耶穌、接受祂教導的人,範圍既包括十二使徒,也包括更廣泛跟隨祂的眾人。耶穌復活昇天前吩咐門徒「使萬民作我的門徒」,又教導跟從祂的人要捨己、背起自己的十字架、天天遵行祂的話。做耶穌的門徒不只是相信一套道理,更是委身跟隨祂的腳步,讓生活的方方面面都受祂的教導塑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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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以,你們要去,使萬民作我的門徒,奉父、子、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(或作:給他們施洗,歸於父、子、聖靈的名)。
馬太福音 28:19
耶穌又對眾人說:若有人要跟從我,就當捨己,天天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。
路加福音 9:23
耶穌對信他的猶太人說:你們若常常遵守我的道,就真是我的門徒;
約翰福音 8:31
聖經彙編:「門徒」在和合本出現 375 次(348 節)— 看全部經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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