啟示錄 21:7

得勝的,必承受這些為業:我要作他的神,他要作我的兒子。

He that overcometh shall inherit all things; and I will be his God, and he shall be my son. (KJV)

經文解讀

這是延續上一節的應許,進一步說明得勝之人所要承受的產業。得勝的,必承受這些為業,我要作他的神,他要作我的兒子,這句話把與神建立父子關係的親密,作為對忍耐到底、持守信仰之人最終的賞賜。今天我們可以在持守信仰感到疲憊時,想到這份將來與神建立更親密關係的應許,藉此得力量繼續前行。

上下文

5坐寶座的說:看哪,我將一切都更新了!又說:你要寫上;因這些話是可信的,是真實的。

6他又對我說:都成了!我是阿拉法,我是俄梅戛;我是初,我是終。我要將生命泉的水白白賜給那口渴的人喝。

7得勝的,必承受這些為業:我要作他的神,他要作我的兒子。

8惟有膽怯的、不信的、可憎的、殺人的、淫亂的、行邪術的、拜偶像的,和一切說謊話的,他們的分就在燒著硫磺的火湖裡;這是第二次的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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串珠(相關經文)

我要作你們的父;你們要作我的兒女。這是全能的主說的。

哥林多後書 6:18

主又說:那些日子以後,我與以色列家所立的約乃是這樣: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裡面,寫在他們心上;我要作他們的神;他們要作我的子民。

希伯來書 8:10

我聽見有大聲音從寶座出來說:看哪,神的帳幕在人間。他要與人同住,他們要作他的子民。神要親自與他們同在,作他們的神。

啟示錄 21:3

聖靈向眾教會所說的話,凡有耳的,就應當聽!得勝的,必不受第二次死的害。

啟示錄 2:11

於是王要向那右邊的說:你們這蒙我父賜福的,可來承受那創世以來為你們所預備的國;

馬太福音 25:34

你看父賜給我們是何等的慈愛,使我們得稱為神的兒女;我們也真是他的兒女。世人所以不認識我們,是因未曾認識他。親愛的弟兄阿,我們現在是神的兒女,將來如何,還未顯明;但我們知道,主若顯現,我們必要像他、因為必得見他的真體。凡向他有這指望的,就潔淨自己,像他潔淨一樣。

約翰一書 3:1-3

願頌讚歸與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父神!他曾照自己的大憐憫,藉耶穌基督從死裡復活,重生了我們,叫我們有活潑的盼望,可以得著不能朽壞、不能玷污、不能衰殘、為你們存留在天上的基業。

彼得前書 1:3-4

你們所受的,不是奴僕的心,仍舊害怕;所受的,乃是兒子的心,因此我們呼叫:阿爸!父!聖靈與我們的心同證我們是神的兒女;既是兒女,便是後嗣,就是神的後嗣,和基督同作後嗣。如果我們和他一同受苦,也必和他一同得榮耀。

羅馬書 8:15-17

原文重點字

νικάω 得勝κληρονομέω 承受εἰμί 是υἱός 兒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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