利未记 18:21

不可使你的儿女经火归与摩洛,也不可亵渎你神的名。我是耶和华。

And thou shalt not let any of thy seed pass through the fire to Molech, neither shalt thou profane the name of thy God: I am the LORD. (KJV)

经文解读

这是利未记中神吩咐以色列人远离迦南地不洁行为的条例之一,出现在禁止乱伦与各样不洁行为的一章中。经文提到把儿女献给假神摩洛的可怕习俗,神严令禁止,并将此与亵渎神的名相连,说明伤害孩童直接冒犯神的圣洁。今天这提醒我们,神看重儿童的生命与安全,任何借宗教之名伤害弱小的行为都当坚决抵制。

上下文

19女人行经不洁净的时候,不可露他的下体,与他亲近。

20不可与邻舍的妻行淫,玷污自己。

21不可使你的儿女经火归与摩洛,也不可亵渎你神的名。我是耶和华。

22不可与男人苟合,像与女人一样;这本是可憎恶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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串珠(相关经文)

你不可向耶和华─你的神这样行,因为他们向他们的神行了耶和华所憎嫌所恨恶的一切事,甚至将自己的儿女用火焚烧,献与他们的神。

申命记 12:31

你还要晓谕以色列人说:凡以色列人,或是在以色列中寄居的外人,把自己的儿女献给摩洛的,总要治死他;本地人要用石头把他打死。我也要向那人变脸,把他从民中剪除;因为他把儿女献给摩洛,玷污我的圣所,亵渎我的圣名。那人把儿女献给摩洛,本地人若佯为不见,不把他治死,我就要向这人和他的家变脸,把他和一切随他与摩洛行邪淫的人都从民中剪除。

利未记 20:2-5

你们中间不可有人使儿女经火,也不可有占卜的、观兆的、用法术的、行邪术的、

申命记 18:10

不可指着我的名起假誓,亵渎你神的名。我是耶和华。

利未记 19:12

你们不可亵渎我的圣名;我在以色列人中,却要被尊为圣。我是叫你们成圣的耶和华,

利未记 22:32

又建筑巴力的邱坛,好在火中焚烧自己的儿子,作为燔祭献给巴力。这不是我所吩咐的,不是我所提说的,也不是我心所起的意。

耶利米书 19:5

你们抬着摩洛的帐幕和理番神的星,就是你们所造为要敬拜的像。因此,我要把你们迁到巴比伦外去。

使徒行传 7:43

因为他离弃我,敬拜西顿人的女神亚斯他录、摩押的神基抹,和亚扪人的神米勒公,没有遵从我的道,行我眼中看为正的事,守我的律例典章,像他父亲大卫一样。

列王纪上 11:33

原文重点字

זֶ֫רַע 后裔נָתַן 给עָבַר 经过חָלַל 亵渎שֵׁם 名אֱלֹהִים 神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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