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文字義 · 希伯來文舊約 · 名詞(陽性)
עָמִית a.mit · H5997
經文
- 利未記 6:2 若有人犯罪,干犯耶和華,在鄰舍交付他的物上,或是在交易上行了詭詐,或是搶奪人的財物,或是欺壓鄰舍,
- 利未記 18:20 不可與鄰舍的妻行淫,玷污自己。
- 利未記 19:11 你們不可偷盜,不可欺騙,也不可彼此說謊。
- 利未記 19:15 你們施行審判,不可行不義;不可偏護窮人,也不可重看有勢力的人,只要按著公義審判你的鄰舍。
- 利未記 19:17 不可心裡恨你的弟兄;總要指摘你的鄰舍,免得因他擔罪。
- 利未記 24:19 人若使他鄰舍的身體有殘疾,他怎樣行,也要照樣向他行:
- 利未記 25:14 你若賣甚麼給鄰舍,或是從鄰舍的手中買甚麼,彼此不可虧負。
- 利未記 25:15 你要按禧年以後的年數向鄰舍買;他也要按年數的收成賣給你。
- 利未記 25:17 你們彼此不可虧負,只要敬畏你們的神,因為我是耶和華─你們的神。
- 撒迦利亞書 13:7 萬軍之耶和華說:刀劍哪,應當興起,攻擊我的牧人和我的同伴。擊打牧人,羊就分散;我必反手加在微小者的身上。
英文詞典釋義
relation, neighbour, associate, fellow
原文與詞典:STEPBible.org(CC BY 4.0);中文簡義為常見譯法,僅供參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