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文字義 · 希伯來文舊約 · 動詞
לָוָה la.vah · H3867B
經文
- 出埃及記 22:25 我民中有貧窮人與你同住,你若借錢給他,不可如放債的向他取利。
- 申命記 28:12 耶和華必為你開天上的府庫,按時降雨在你的地上。在你手裡所辦的一切事上賜福與你。你必借給許多國民,卻不至向他們借貸。
- 申命記 28:44 他必借給你,你卻不能借給他;他必作首,你必作尾。
- 尼希米記 5:4 有的說:我們已經指著田地、葡萄園,借了錢給王納稅。
- 詩篇 37:21 惡人借貸而不償還;義人卻恩待人,並且施捨。
- 詩篇 37:26 他終日恩待人,借給人;他的後裔也蒙福!
- 詩篇 112:5 施恩與人、借貸與人的,這人事情順利;他被審判的時候要訴明自己的冤。
- 箴言 19:17 憐憫貧窮的,就是借給耶和華;他的善行,耶和華必償還。
- 箴言 22:7 富戶管轄窮人;欠債的是債主的僕人。
- 以賽亞書 24:2 那時百姓怎樣,祭司也怎樣;僕人怎樣,主人也怎樣;婢女怎樣,主母也怎樣;買物的怎樣,賣物的也怎樣;放債的怎樣,借債的也怎樣;取利的怎樣,出利的也怎樣。
英文詞典釋義
1) to borrow, lend
1a) (Qal) to borrow
1b) (Hiphil) to cause to borrow, lend to
原文與詞典:STEPBible.org(CC BY 4.0);中文簡義為常見譯法,僅供參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