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文字義 · 希伯來文舊約 · 動詞
יָנָה ya.nah · H3238
經文
- 出埃及記 22:21 不可虧負寄居的,也不可欺壓他,因為你們在埃及地也作過寄居的。
- 利未記 19:33 若有外人在你們國中和你同居,就不可欺負他。
- 利未記 25:14 你若賣甚麼給鄰舍,或是從鄰舍的手中買甚麼,彼此不可虧負。
- 利未記 25:17 你們彼此不可虧負,只要敬畏你們的神,因為我是耶和華─你們的神。
- 申命記 23:16 他必在你那裡與你同住,在你的城邑中,要由他選擇一個所喜悅的地方居住;你不可欺負他。
- 詩篇 74:8 他們心裡說:我們要盡行毀滅;他們就在遍地把神的會所都燒燬了。
- 以賽亞書 49:26 並且我必使那欺壓你的吃自己的肉,也要以自己的血喝醉,好像喝甜酒一樣。凡有血氣的必都知道我─耶和華是你的救主,是你的救贖主,是雅各的大能者。
- 耶利米書 22:3 耶和華如此說:你們要施行公平和公義,拯救被搶奪的脫離欺壓人的手,不可虧負寄居的和孤兒寡婦,不可以強暴待他們,在這地方也不可流無辜人的血。
- 耶利米書 25:38 他離了隱密處像獅子一樣,他們的地,因刀劍凶猛的欺壓,又因他猛烈的怒氣都成為可驚駭的。
- 耶利米書 46:16 使多人絆跌;他們也彼此撞倒,說:起來罷!我們再往本民本地去,好躲避欺壓的刀劍。
- 耶利米書 50:16 你們要將巴比倫撒種的和收割時拿鐮刀的都剪除了。他們各人因怕欺壓的刀劍,必歸回本族,逃到本土。
- 以西結書 18:7 未曾虧負人,乃將欠債之人的當頭還給他;未曾搶奪人的物件,卻將食物給飢餓的人吃,將衣服給赤身的人穿;
- 以西結書 18:12 虧負困苦和窮乏的人,搶奪人的物,未曾將當頭還給人,仰望偶像,並行可憎的事,
- 以西結書 18:16 未曾虧負人,未曾取人的當頭,未曾搶奪人的物件,卻將食物給飢餓的人吃,將衣服給赤身的人穿,
- 以西結書 22:7 在你中間有輕慢父母的,有欺壓寄居的,有虧負孤兒寡婦的。
- 以西結書 22:29 國內眾民一味地欺壓,慣行搶奪,虧負困苦窮乏的,背理欺壓寄居的。
- 以西結書 45:8 這地在以色列中必歸王為業。我所立的王必不再欺壓我的民,卻要按支派將地分給以色列家。
- 以西結書 46:18 王不可奪取民的產業,以致驅逐他們離開所承受的;他要從自己的地業中,將產業賜給他兒子,免得我的民分散,各人離開所承受的。
- 西番雅書 3:1 這悖逆、污穢、欺壓的城有禍了!
英文詞典釋義
1) to oppress, suppress, treat violently, maltreat, vex, do wrong
1a) (Qal) to oppress, suppress
1b) (Hiphil) to treat violently, maltreat
原文與詞典:STEPBible.org(CC BY 4.0);中文簡義為常見譯法,僅供參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