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文字義 · 希伯來文舊約 · 名詞(陽性)
דָּבָר da.var · H1697L
經文
- 出埃及記 18:16 他們有事的時候就到我這裡來,我便在兩造之間施行審判;我又叫他們知道神的律例和法度。
- 出埃及記 18:19 現在你要聽我的話。我為你出個主意,願神與你同在。你要替百姓到神面前,將案件奏告神;
- 出埃及記 18:26 他們隨時審判百姓,有難斷的案件就呈到摩西那裡,但各樣小事他們自己審判。
- 出埃及記 22:9 兩個人的案件,無論是為甚麼過犯,或是為牛,為驢,為羊,為衣裳,或是為甚麼失掉之物,有一人說:這是我的,兩造就要將案件稟告審判官,審判官定誰有罪,誰就要加倍賠還。
- 出埃及記 24:14 摩西對長老說:你們在這裡等著,等到我們再回來,有亞倫、戶珥與你們同在。凡有爭訟的,都可以就近他們去。
- 申命記 1:17 審判的時候,不可看人的外貌;聽訟不可分貴賤,不可懼怕人,因為審判是屬乎神的。若有難斷的案件,可以呈到我這裡,我就判斷。
- 申命記 16:19 不可屈枉正直;不可看人的外貌。也不可受賄賂;因為賄賂能叫智慧人的眼變瞎了,又能顛倒義人的話。
- 申命記 17:8 你城中若起了爭訟的事,或因流血,或因爭競,或因毆打,是你難斷的案件,你就當起來,往耶和華─你神所選擇的地方
- 申命記 17:11 要按他們所指教你的律法,照他們所斷定的去行;他們所指示你的判語,你不可偏離左右。
- 申命記 19:4 誤殺人的逃到那裡可以存活,定例乃是這樣:凡素無仇恨,無心殺了人的,
- 申命記 22:14 信口說他,將醜名加在他身上,說:我娶了這女子,與他同房,見他沒有貞潔的憑據;
- 申命記 22:17 信口說他,說:我見你的女兒沒有貞潔的憑據;其實這就是我女兒貞潔的憑據。父母就把那布鋪在本城的長老面前。
- 申命記 22:24 你們就要把這二人帶到本城門,用石頭打死─女子是因為雖在城裡卻沒有喊叫;男子是因為玷污別人的妻。這樣,就把那惡從你們中間除掉。
- 申命記 22:26 但不可辦女子;他本沒有該死的罪,這事就類乎人起來攻擊鄰舍,將他殺了一樣。
- 申命記 24:1 人若娶妻以後,見他有甚麼不合理的事,不喜悅他,就可以寫休書交在他手中,打發他離開夫家。
- 約書亞記 20:4 那殺人的要逃到這些城中的一座城,站在城門口,將他的事情說給城內的長老們聽。他們就把他收進城裡,給他地方,使他住在他們中間。
- 路得記 4:7 從前,在以色列中要定奪甚麼事,或贖回,或交易,這人就脫鞋給那人。以色列人都以此為證據。
- 撒母耳記下 15:3 押沙龍對他說:你的事有情有理,無奈王沒有委人聽你伸訴。
- 撒母耳記下 19:29 王對他說:你何必再提你的事呢?我說,你與洗巴均分地土。
- 歷代志下 19:6 對他們說:你們辦事應當謹慎;因為你們判斷不是為人,乃是為耶和華。判斷的時候,他必與你們同在。
- 詩篇 112:5 施恩與人、借貸與人的,這人事情順利;他被審判的時候要訴明自己的冤。
- 傳道書 8:3 不要急躁離開王的面前,不要固執行惡,因為他凡事都隨自己的心意而行。
英文詞典釋義
: case
1) speech, word, speaking, thing
1a) speech
1b) saying, utterance
1c) word, words
1d) business, occupation, acts, matter, case, something, manner (by extension)
原文與詞典:STEPBible.org(CC BY 4.0);中文簡義為常見譯法,僅供參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