聖經辭典

浪子的比喻 Parable of the Prodigal Son

浪子的比喻是耶穌在路加福音 15 章所講的。小兒子分了家產,往遠方去任意放蕩,把錢財耗盡,落到替人放豬、想拿豬吃的豆莢充飢。他醒悟過來,決定回家認罪,願作父親的僱工。父親相離還遠就看見他,動了慈心,跑去抱著他親嘴,為他穿袍、戴戒指,宰牛犢慶祝。大兒子卻生氣不肯進去。這比喻描繪天父歡迎罪人回家的愛,也提醒自以為義的人不要拒絕神的恩典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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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醒悟過來,就說:我父親有多少的雇工,口糧有餘,我倒在這裡餓死麼?我要起來,到我父親那裡去,向他說:父親!我得罪了天,又得罪了你;從今以後,我不配稱為你的兒子,把我當作一個雇工罷!於是起來,往他父親那裡去。相離還遠,他父親看見,就動了慈心,跑去抱著他的頸項,連連與他親嘴。

路加福音 15:17-20

因為我這個兒子是死而復活,失而又得的。他們就快樂起來。

路加福音 15:24

大兒子卻生氣,不肯進去;他父親就出來勸他。他對父親說:我服事你這多年,從來沒有違背過你的命,你並沒有給我一隻山羊羔,叫我和朋友一同快樂。但你這個兒子和娼妓吞盡了你的產業,他一來了,你倒為他宰了肥牛犢。父親對他說:兒阿!你常和我同在,我一切所有的都是你的;只是你這個兄弟是死而復活、失而又得的,所以我們理當歡喜快樂。

路加福音 15:28-32

問 AI:講得更詳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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