拜過偶像的食物,基督徒可以吃嗎?
保羅在哥林多前書 8 章與 10 章討論過這個問題:偶像算不得什麼,食物本身不能使人不潔淨;但如果吃會叫信心軟弱的人跌倒,或別人明說是祭物,就不吃。
原則是:不參與祭拜的儀式;在市場買來或別人家裡招待的食物,不必多問;若有人特別指出是祭物,為了別人的良心就不吃。
凡事都要為榮耀神而行,也顧及別人的信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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論到吃祭偶像之物,我們知道偶像在世上算不得甚麼,也知道神只有一位,再沒有別的神。
哥林多前書 8:4
只是你們要謹慎,恐怕你們這自由竟成了那軟弱人的絆腳石。
哥林多前書 8:9
凡市上所賣的,你們只管吃,不要為良心的緣故問甚麼話,因為地和其中所充滿的都屬乎主。倘有一個不信的人請你們赴席,你們若願意去,凡擺在你們面前的,只管吃,不要為良心的緣故問甚麼話。若有人對你們說:這是獻過祭的物,就要為那告訴你們的人,並為良心的緣故不吃。
哥林多前書 10:25-28
所以,你們或吃或喝,無論做甚麼,都要為榮耀神而行。
哥林多前書 10:3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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