聖經怎樣看離婚?
神設立婚姻是一男一女終身的盟約,耶穌說「神配合的,人不可分開」,神恨惡休妻。
耶穌提到淫亂的例外(馬太福音 19:9),保羅也談到不信的一方執意離去的情況。不同教會對離婚與再婚的具體立場有差異。
對於經歷離婚傷痛的人,神的恩典與接納仍然臨到。遇到家暴等危險情況,安全必須放在第一位,並尋求教會與專業機構幫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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既然如此,夫妻不再是兩個人,乃是一體的了。所以,神配合的,人不可分開。
馬太福音 19:6
耶和華─以色列的神說:休妻的事和以強暴待妻的人都是我所恨惡的!所以當謹守你們的心,不可行詭詐。這是萬軍之耶和華說的。
瑪拉基書 2:16
我告訴你們,凡休妻另娶的,若不是為淫亂的緣故,就是犯姦淫了;有人娶那被休的婦人,也是犯姦淫了。
馬太福音 19:9
倘若那不信的人要離去,就由他離去罷!無論是弟兄,是姐妹,遇著這樣的事都不必拘束。神召我們原是要我們和睦。
哥林多前書 7:15
耶和華靠近傷心的人,拯救靈性痛悔的人。
詩篇 34:18
這裡的回答是簡要的入門說明。有些問題不同教會傳統看法不同,歡迎與你所在教會的牧者進一步討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