基督徒可以有錢嗎?
聖經不認為錢本身是惡的,但警告「貪財是萬惡之根」。亞伯拉罕、約伯都很富有,重點是金錢不能取代神的位置。
耶穌說「一個人不能事奉兩個主」。富有的人要「不要自高,也不要倚靠無定的錢財」,樂意施捨、甘心分享。
相關經文
貪財是萬惡之根。有人貪戀錢財,就被引誘離了真道,用許多愁苦把自己刺透了。
提摩太前書 6:10
你要囑咐那些今世富足的人,不要自高,也不要倚靠無定的錢財;只要倚靠那厚賜百物給我們享受的神。又要囑咐他們行善,在好事上富足,甘心施捨,樂意供給(或作:體貼)人,
提摩太前書 6:17-18
一個人不能事奉兩個主;不是惡這個,愛那個,就是重這個,輕那個。你們不能又事奉神,又事奉瑪門(瑪門:財利的意思)。
馬太福音 6:24
你要以財物和一切初熟的土產尊榮耶和華。
箴言 3:9
你們存心不可貪愛錢財,要以自己所有的為足;因為主曾說:我總不撇下你,也不丟棄你。
希伯來書 13:5
這裡的回答是簡要的入門說明。有些問題不同教會傳統看法不同,歡迎與你所在教會的牧者進一步討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