利未記 19:28
不可為死人用刀劃身,也不可在身上刺花紋。我是耶和華。
Ye shall not make any cuttings in your flesh for the dead, nor print any marks upon you: I am the LORD. (KJV)
經文解讀
利未記 19 章吩咐以色列人要聖潔,因為神是聖潔的(2節),其中包括不可為死人用刀劃身,也不可在身上刺花紋。這與當時外邦人為死人哀悼、敬拜偶像的習俗有關,神要他的百姓與這些異教行為分別出來。基督徒對今天紋身的看法不同,但都同意這節的核心是:我們的身體屬於神,要分別為聖。今天我們怎樣對待身體,也當出於榮耀神的心。
上下文
26你們不可吃帶血的物;不可用法術,也不可觀兆。
27頭的周圍不可剃,(周圍或作:兩鬢)鬍鬚的周圍也不可損壞。
28不可為死人用刀劃身,也不可在身上刺花紋。我是耶和華。
29不可辱沒你的女兒,使他為娼妓,恐怕地上的人專向淫亂,地就滿了大惡。
串珠(相關經文)
你們是耶和華─你們神的兒女。不可為死人用刀劃身,也不可將額上剃光。
申命記 14:1
他們大聲求告,按著他們的規矩,用刀槍自割、自刺,直到身體流血。
列王紀上 18:28
不可使頭光禿;不可剃除鬍鬚的周圍,也不可用刀劃身。
利未記 21:5
耶和華對摩西說:你告訴亞倫子孫作祭司的說:祭司不可為民中的死人沾染自己,
利未記 21:1
連大帶小,都必在這地死亡,不得葬埋。人必不為他們哀哭,不用刀劃身,也不使頭光禿。
耶利米書 16:6
各人頭上光禿,鬍鬚剪短,手有劃傷,腰束麻布。
耶利米書 48:37
他晝夜常在墳塋裡和山中喊叫,又用石頭砍自己。
馬可福音 5:5
我又看見幾個寶座,也有坐在上面的,並有審判的權柄賜給他們。我又看見那些因為給耶穌作見證,並為神之道被斬者的靈魂,和那沒有拜過獸與獸像,也沒有在額上和手上受過他印記之人的靈魂,他們都復活了,與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。
啟示錄 20:4
原文重點字
נֶ֫פֶשׁ 死人נָתַן 使בָּשָׂר 肉נָתַן 發出
在互動版打開(高亮、筆記、朗讀) 問 AI:這節經文是什麼意思?
串珠資料:OpenBible.info(CC-BY)。英文為 KJV 欽定本(公有領域)。經文解讀為本站編寫,供查經參考。